說明: |
一、 | 依據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107年4月9日中營謀總字第1070409060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研習大樓演講廳(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
三、 | 旨揭資料包含簡章、議程表等各一式一份,亦將同步公告於該協會網站。其報名方式採用網路報名,請至該協會網站www.chinesenpo.org.tw點選「活動專區」→「性侵害性騷擾專區」→「107.05.18-19 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進行報名。 |
四、 | 參加對象:參加人員以120名為原則,參加資格如下: |
(一) | 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
(二) | 中央各部會及所屬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
(三) | 全國各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
(四) | 全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
(五) | 全國各地方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
(六) | 司法人員。 |
(七) | 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公務人員。 |
五、 | 兩天全程參與研習者,將發予12小時研習證書,並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
六、 | 如有未盡事項,請洽該會專案人員翁小姐,電話:04-2481-1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