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07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辦理「正向管教、人權法治公民教育實踐、品德教育」績優學校(含優秀人員)評選暨正向管教範例甄選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7年「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彰化縣107年「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目標:
(一)藉由甄選校園「正向管教」有效方法之範例,舉辦「正向管教」範例研討會暨表揚活動,及辦理「正向管教、人權法治及公民教育實踐、品德教育」績優學校之表揚與觀摩,提昇各校推動正向管教、人權法治與公民教育實踐及品德教育之知能與成效。
(二)公開表揚辦理友善校園學務工作績優學校,激勵士氣提升教育績效。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彰化縣北斗鎮萬來國民小學。
四、辦理時間:
(一)甄選教師正向管教範例送件:107年3月26日-107年4月13日(星期五)止。
(甄選要點如分計劃一)
(二)正向管教、人權法治及公民教育實踐、品德教育績優學校(含優秀人員)評選資料送件:107年3月26日-107年4月13日(星期五)止。(評選要點如分計劃二)
五、實施方式:
1、送件時間:107年4月13日(星期五)以前,以郵戳為憑。
2、送件數量:
(1)校園正向管教範例本縣各國中小學校至少送一件。
(2)績優學校(含優秀人員)評選,本縣國民中小學積極推動學生事務工作,表現卓越之學校。(上年度本縣「友善校園」學務工作訪視績優學校,請務必參與遴選)
3、收件地點:彰化縣萬來國民小學學務處。
4、評審:邀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5、獎勵:如正向管教範例甄選及績優學校評選要點。
6、正向管教範例獲獎作品之作者及績優學校代表,須出席表揚及研討會。
六、經費: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專款補助支出。
七、獎勵: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簽請獎勵。
八、本計畫陳彰化縣政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分計畫一)彰化縣107年度校園正向管教範例甄選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活動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五、承辦學校:彰化縣北斗鎮萬來國民小學
六、甄選類別:
以「輔導與管教個案」及「班級經營」二種類別為主,各類別分為國中組、國小組,實施對象為本縣國中小教師。
七、徵選內容:
八、對象:本縣各國中小教師(不含實習教師),每校至少擇「輔導與管教個案」或「班級經營」項下任一組別參加,每校每一類別限報三組。
九、徵選程序:請於107年4月13日(星期五)前將參賽資料,正本一式三份及光碟(乙份),送至萬來國小學務處華銘輝主任。
十、徵選標準及評審方式:
1. 由本府及萬來國小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針對各校推薦作品進行審查,遴選「特優」及「優等」之作品。
2.各組遴選「特優」之作品1件,「優等」之作品3件,佳作6件,獲選名額得由評委視作品優劣,衡酌是否流用及增減。
十一、獎勵:
十二、分享學習:獲選之特優及優等範例擇優彙編成果冊,另將正向管教與班級經營範例提供全縣學校分享學習。
十三、注意事項
十四、本計畫陳彰化縣政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