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彰化縣政府所屬中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試辦計畫」,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計畫原名稱為「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試辦計畫」,因納入縣立高級中學,爰予修正。 二、計畫內容修正實施對象包含縣立高級中學、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其餘內容未調整,持續鼓勵各校實施公開授課。 三、另,本縣教師公開授課資訊系統亦已修正,讓授課教師視需要調整授課紀錄及上傳成果照片,使系統操作更加簡便,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教師踴躍進行公開授課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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