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106年度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身心障礙類)鑑定及安置作業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內容係以特教教師實務教學上針對數學學習障礙生的教學方法之精進,請參閱研習計畫,請貴校依研習計畫規定,指派適當人員參加,並核予公(差)假。
三、本府同意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8小時研習時數。
四、教師參與研習者請逕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項下報名。
五、檢送研習實施計畫1份供參。
六、研習聯絡人:本縣特殊教育中心王鈺琪老師(04-7273173分機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