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二、 活動目的:促進國、高中職對口腔健康的重視,及提升定期到牙醫院所保健的習慣。
三、 活動對象:
1. 國中組:全國國中生(含應屆國小六年級及國中三年級畢業生)
2. 高中組:全國高中/職生(含高中/職三年級畢業生)
四、 活動對象資格:符合第三項身分資格者皆可參加。
五、 活動時程:
1. 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9月1日(星期五)止,親自送件者,9月1日下午五點前送達本會,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 得獎公布日期:於9月30日公布得獎作品於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
www.cda.org.tw[新聞資訊-->最新消息]。
3. 頒獎日期:待本會公布。
4. 頒獎地點:待本會公布。
5. 得獎名單及頒獎地點、時間若有異動,請洽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
www.cda.org.tw[新聞資訊-->最新消息]。
六、 比賽辦法:
(一) 題目:牙齒保健或就診經驗
(二) 評選標準:
內容切合度40%
創意度30%(不宜模仿他人或他國之手法)
整體技術(繪圖技術)30%
額外加分:如有相關就診證明文件【如牙醫院所蓋章、與牙科相關醫護人員合影之照片、在診療椅上之照片、掛號收據(正副本皆可)等證明,證明文件繳交電子檔或紙本皆可,但請附於報名表文件證明區欄位】,加5分。
(三) 作品規格:
1. 作品以A4尺寸橫向十字均分,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如下圖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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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電腦繪圖投稿者:不接受電腦繪圖投稿。
3. 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A4大小畫紙繪製(紙張材質不限),以四格漫畫格式呈現。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4. 原稿須將掃描成電子檔,其格式為jpg並解析度為300dpi,請將作品燒錄成光碟。
(四) 比賽應繳資料:
1. 作品(電子光碟及手稿)
2. 報名表
3. 資料黏貼表
4. 著作權授權書
5. 切結書
(五) 取消得獎資格:
1. 未繳交報名表、資料黏貼表、作品、著作權授權書及切結書。
2. 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如抄襲、重製、侵權、毀謗等)。
3. 經舉發有不實情事者。
4. 已發表過者。
5. 作品不符合四格漫畫格式。
6. 已獲得過去年前三名者,不得參與今年比賽。
(六) 每一參加者以報名1件作品為限,參賽作品,一律不退稿,且不負保管責任。
(七) 收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報名表請用電腦繕打亦可手寫,相關證明文件請附於報名表文件證明區欄位。報名表繳交紙本或電子檔皆可,如繳交電子檔(作品原作仍需繳交)請連同作品一併燒錄於光碟中、著作權授權書繳交紙本並請親自填寫,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光碟片上請註明姓名及題目)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20號10樓『國高中職顧牙四格漫畫徵件小組 收』,即可完成報名。件辦法: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cda.org.tw,[新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