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財團法人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 會「第十九屆春天兒童畫展」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9月8日北市教特字第 11230614032號函辦理。
二、詳細報名方式及申請資格,詳如所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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