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文化局辦理「彰化縣第25屆磺溪文學獎」徵文簡章
說明:
一、本徵文活動徵件日期自112年4月27日至6月30日止,徵選文 類有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微小說、電視電 影劇本及傳統詩7類作品,各類選出磺溪獎1名及優選3至6 名,獎金為4萬至7萬元,並頒發獎座1座;優選3至6名,獎 金1萬至3萬元,並頒發獎狀1紙。
二、參加新詩類、散文類、短篇小說類、微小說類、傳統詩類 投稿者不限國籍,正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 關;報導文學不限國籍,正體中文書寫,作品內容須書寫 彰化縣風土民情者;電視電影劇本不限國籍,正體中文書 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限為參選劇本之著作人。
三、跑馬燈建議文字為「彰化縣第25屆磺溪文學獎徵文活動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歡迎踴躍投稿」。
四、本徵文活動採網路報名,請至彰化縣文化局〉主題專區〉 彰化文學〉磺溪文學獎〉徵件報名(http://www.bocach. gov.tw)報名,並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後,印出報名資料1份 並連同紙本作品1式4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掛號寄至 「220021板橋江翠郵局第26號信箱」,簡章請向彰化縣文 化局服務台或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或至文化局網 站http://www.bocach.gov.tw(首頁〉主題專區〉彰化文 學〉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