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1年8月23日府社保護字第1110316816號函辦理。 |
二、 | 課程資訊如下: |
(一) | 訓練對象: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老人福利法第43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6條規定之責任通報人員,包含醫事、社會工作、教育、保育、警察、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長與村(里)幹事、司法及其他執行家暴防治、老人及身障保護服務業務人員。 |
(二) | 講師: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吳啓安副教授。 |
(三) |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BsE2FqLLgbczXvJ99。 |
(四) | 課程時間: |
1、 | 111年9月16日(星期五)9時至12時─南區場次。 |
2、 | 111年9月16日(星期五)14時至17時─北區場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