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彰化建縣300年表揚十大領域特殊貢獻選拔暨表揚活動 實施計畫」規定辦理。 二、旨揭選拔活動之條件如下: (一)選拔資格:本人(在世)或父母設籍(曾設籍)在彰化 縣。 (二)選拔對象:對彰化縣有特殊貢獻之人士。 (三)選拔領域:教育(含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社會福利 類、醫療衛生環保類、警政消防類、經濟發展/工商產業 類、工程建設/技術人才類、農林漁牧類、法政類及跨領 域類等十大領域。 三、推薦方式:(一)請推薦者或推薦單位詳填推薦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等相關表件,郵寄或親送至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二)郵寄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 (三)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7532250,E-mail: a650106@email.chcg.gov.tw。 (四)推薦時間:本(111)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以郵戳 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