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52
:::
公告 資訊組 - 日新公告 | 2017-02-24 | 點閱數: 197
說明:  
一、 依據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106年2月21日中營謀總字第1060221037號函辦理。
二、 活動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研習大樓演講廳(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三、 活動日期:106年3月29-30日(星期三-四) 09:00-16:00。
四、 旨揭資料包含簡章、議程表等各一式一份,亦將同步公告於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網站。其報名方式採用網路報名,請至網站www.chinesenpo.org.tw點選「活動專區」→「性侵害性騷擾專區」→「106.03.29-30─106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進行報名。
五、 參加對象:參加人員以120名為原則,參加資格如下: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公務人員。
六、 請貴校視校務狀況,本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七、 兩天全程參與研習者,將發予12小時研習證書,並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八、 如有未盡事項,請洽專案人員翁小姐,電話:04-2481-1717。
九、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乙份。

學校相簿

:::

日新國小 讚讚讚

日新國小性平專頁

利益迴避專區

成語隨時背

疊床架屋
比喻一切措施,如說話、作文、設施制度等,重複其事,全無創建發明。「屋下架屋」、「床上施床」亦同。
:::

線上使用者

1人線上 (1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