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文化局辦理「彰化縣第23屆磺溪文學獎」徵文簡章及海報電子檔各乙份
說明:
一、本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5日止,徵選文類有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微小說、電視電影劇本及傳統詩七類作品,各類選出磺溪獎一名,獎金為新臺幣4萬至7萬元,並頒獎座乙座;優選三至六名,獎金為1萬至3萬元,並頒獎狀乙紙。
二、參加新詩類、散文類、短篇小說類、微小說類、傳統詩類投稿者不限國籍,繁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報導文學類不限國籍,繁體中文書寫,作品內容需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電視電影劇本類不限國籍,繁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限為參選劇本之著作人。
三、跑馬燈建議文字為「彰化縣第23屆磺溪文學獎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5日徵件,歡迎投稿」。
四、本徵文活動採網路報名,請至磺溪文學報名網站(http://libs.bocach.gov.tw/chhsl)報名,並於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後,印出報名資料1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4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至「板橋江翠郵局第26號專用信箱」,簡章請向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或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或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首頁/徵件專區/磺溪文學獎)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