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107學年度運用民間補救教學資源系統師資培訓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貴校教師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出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105600J號函辦理。
二、為透過民間補救教學教材教法運用研習,提昇教師應用教學資源知能,強化各校補救教學成效,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研習參加對象為本縣國中小有意選用博幼教育基金會或永齡教育基金會補救教學系統教材之補救教學教師,請研習人員自行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囿於場地限制及相關課程作業規劃,研習當天恕不開放現場報名。
四、旨揭研習於螺陽國小辦理,研習訊息如下:
(一)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108年1月21日辦理國語科研習,108年1月22日辦理數學科研習,全程參與者各核予研習時數9小時。另,全程參與研習課程且通過該科測驗者將核發「永齡課輔教師」電子結業證書,倘若當天課程遲到超過10分鐘,則該節課程時數將不予認證。因核發電子結業證書所需,請報名本課程者至此連結填寫基本資料:https://goo.gl/forms/QnU5p2ZYyGj3qj7u1。
(二)博幼基金會補救教學系統課程:108年1月23日辦理,請研習人員於數學科及英語科課程擇一參加,全程參與者各核予研習時數8小時。
五、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06年7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80115號函示,「使用公益團體研發之教材」進行「補救教學之教學人員」應完成教育部國教署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補救教學研習課程(或經教育部國教署同意採計時數之研習),以及完成公益團體配合教材使用規劃之教師研習時數。爰參加旨揭研習人員須已完成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補救教學研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