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07年度臺灣母語繪本製作比賽實施計畫」
說明:
一、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送件時間:自107年11月9日至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送件地點:參賽者均需填寫報名表,請將報名表及作品以郵寄或親送至華南國小輔導室收(彰化縣花壇鄉中庄村中橋街226號 ),信封請註明「臺灣母語繪本製作比賽」。送件時請一併將文字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chien0424@chc.edu.tw。
(三)評審日期:預定於收件日期結束後2週內完成。
(四)退件日期:未獲入選之作品,請自107年12月14日至31日至華南國小領回(逾期未領回,概不負保管之責),同一學校如有作品得獎,未得獎繪本可待得獎作品退件時再一併領回。
(五)聯絡人:華南國小輔導主任洪千雯主任(04-7863225分機705)
二、實施計畫詳如附件,亦可至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http://www.boe.chc.edu.tw/news.php/活動訊息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