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彰化縣107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參加對象:彰化縣國民小學學生。 |
三、 | 實施方式: |
(一) | 請各國小輔導室以性別平等教育為主題,辦理家長、學生與指導老師共同創作海報設計作品活動,每件作品由學生(最多3名)、家長與指導老師一同構思創作,參賽作品必須為自創之作品,不得盜用或抄襲他人作品。 |
(二) | 經各國小校內比賽選出之作品,基於鼓勵原則請各校酌以獎勵。 |
(三) | 請各校將計畫內報名表、參賽作品授權書、智慧財產權授權書及競賽之作品,每校最多3件,以郵寄或面交方式至朝興國小(彰化縣社頭鄉社石路91號輔導室收)。 |
(四) | 各校參賽作品經承辦學校邀請具專業素養之評審進行選拔。 |
(五) | 依據參賽學生就讀年級,本案共分成兩個組別競賽: |
1、 | 國小高年級組:參與對象為就讀本縣國小四至六年級學生之作品,共取五名入選作品。 |
2、 | 國小低年級組:參與對象為就讀本縣國小一至三年級學生之作品,共取五名入選作品。 |
四、 | 作品規格: |
(一) | 半開海報(寬55公分,高80公分)。 |
(二) | 直式(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分)。 |
(三) | 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一式二份填妥,一份剪下實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一份列印於A4大小,隨作品一同繳交。請勿在正面標示學校及姓名,繳交作品後由承辦單位將背面資料彌封以求評選之公平。 |
(四) | 鑑於近年少數參賽作品之標語觀念錯誤或錯別字而影響成績,特此提醒,標語內容提及兩性平等為舊觀念,應改為性別平等。並注意作品內勿出現「錯別字」,如:「性、姓」、「歧、岐」等字使用應正確。 |
五、 | 主題:(選擇其中一項主題或融合多項主題呈現皆可) |
(一) | 表達性別平等、尊重、包容、關懷之意識。 |
(二) | 分析社會性別歧視和偏見的原因。 |
(三) | 突破性別刻板印象,發展自我生涯規劃。(突破性別角色及生涯規劃) |
(四) | 健康的異性交往及適當的情感表達。 |
(五) | 澄清真愛涵義,分辨「性」與「愛」。 |
(六) | 肯定自我,接納自己性別角色。 |
(七) | 闡揚性別和諧相處之道及無性別歧視之校園環境。 |
(八) | 其他有關之性別平等議題。 |
六、 | 收件截止日期: |
(一) | 請各校於107年9月7日前將作品交至朝興國小(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
(二) | 作品評選:107年10月期間進行評選作業,作品評選結果本府另以公文或公告方式週知各校。 |
(三) | 聯絡人:朝興國小輔導室,TEL:8732484轉305,陳欣佑主任。 |
七、 | 獎勵: |
(一) | 入選作品:獎狀每人一張。 |
(二) | 以上指導教師頒發獎狀一張(每件作品限一名指導教師) |
八、 | 得獎作品登於本縣性別平等教育資源網站,供教育參考使用,以上獎勵視送件作品水準酌以增減得獎件數,若有任何增減情形,並統一由本府公告之。 |
九、 | 參加本項競賽作品智慧財產權,得無條件歸主辦單位所有,承辦學校得據以印製成宣傳海報,另無償提供至彰化縣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供本縣教師參酌、宣傳之效果。 |
十、 | 各校參賽作品請於賽後公告日期期限內親至朝興國小領回(本府另行公告日期),礙於經費有限不提供郵寄寄回,若於期限內未領回之作品,將不負保管責任。 |
十一、 | 請各校務必在此計畫公布後,將此比賽資訊告知學生,讓創作者有充分時間製作,以利作品如期順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