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函
中華民國107年5月28日
衛部救字第1071362139號
主旨:因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自107年6月1日修正規定,有關「臺北E大」線上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認證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規定本部業以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號公告修正,由原6課目、12小時修正為3課目、6小時,並自本(107)年6月1日生效。
二、民眾如於「臺北E大」『志工基礎教育訓練』修習「志願服務的內涵」、「志願服務倫理」、「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志願服務經驗分享」等4課目8小時,亦予視同完成基礎訓練課程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