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誠徵校園保全人員一名,。
一、資格
(一)、基本資格
1.男女不拘、男性須役畢、具擔任警衛能力,能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表格之簡單書寫能力者。
2.國語表達清晰流利,能諳台灣客語、台灣閩南語者更佳,並具備應對能力。
3.身心健康、體能與行動能力需堪巡邏與搬運工作。
4.無不良嗜好、儀表端莊、言詞清晰、態度和藹者。
5.作息與通勤往返能配合,勤務配合度高、具有責任感。
6.具有水電、木工、園藝或各類維護修繕能力者佳。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二、甄試:
(一)日期:107年 6月14日(週四)下午2:30報到及抽面試次序。
(二)地點:本校藝文教室。
(三)方式:由評選委員會面試公開甄選。
(四)評選標準:詳如甄選評分表
(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六)錄取名額:依總成績排序錄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七)錄取公告日期:107年6月18日(週一)下午2:00,公告於本校網頁。
三、聘期:本案以短期約聘,聘期107年8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招標案號:LP5-106039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代理各機關、學校辦理107年度「警衛勤務」採購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到本校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