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縣10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相關事宜補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5年10月13日府教學字第1050347688號函(諒達)賡續辦理。
二、原函文說明三「102至104學年度已送審著作請勿重複送審」乙節,更正為101至104學年度,每件著作送審以一次為限,已送審著作請勿重複送審。
三、有關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10點第1項規定「七年內」,係指由收件截止日往前推算7年。爰此,本(105)學年度送審作品發表期間須為99年11月12日至105年11月11日止,以送件佐證資料所載日期為準。
四、另,本縣105學年度教育人員著作審查送件申請表更新如附件,南郭國小介聘中心電子郵件地址更正為:
nges7280366@gmail.com。
五、請轉知所屬以本函申請表送件,電子檔請寄原始word檔,以利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