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縣舊館國小辦理「106學年度彰化縣普及化運動-樂樂足球裁判教練研討暨教學推廣研習會」,惠請貴校務必核予相關人員公假出席並課務派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舊館國小107年5月3日舊國學字第1070001397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為配合教育部體育署「足球六年計畫」,除原先本縣歷屆樂樂足球裁判及工作人員務必需參加外,並擴大辦理對象:
(一)12班以上國小或各國中務必指派體衛組長參加。
(二)健康與體育國教輔導團組員。
三、本府同意核予全程參與旨揭研習者研習時數6小時。
四、檢附旨揭實施計畫乙份。